《条例》共49条,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保障、转型升级、市场开拓等进行了明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经营主体数量已超千万,中小微企业是最具活力的经营主体。《条例》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将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条例》的实施,反映了我省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视与支持。”省工商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围绕“两个健康”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家综合素质。同时,将不断发挥自身优势助力招商引资,依法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商丘市人大代表、睢县中宇马具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亚新对《条例》中“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共享研发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人才培养规划,推动建立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机制”等条款深有感触。他说:“《条例》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作为一名来自民营经济领域的人大代表,在享受法治红利的同时,也将主动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共同守护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法治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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