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点外资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用能、用地、环境容量、资金和政策等五方面提出18条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全力以赴稳外资、促投资。这也是我省首次就保障外资重点项目建设专门出台举措。
作为链接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的重要载体,外资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今年年初,我省共敲定206个省重点外资项目,总投资2035.16亿元,平均每个项目投资额度在2000万美元以上,不仅体量大、技术水平高,且多数项目处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关键环,带动能力强,对于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助力向价值链高端迈进意义重大。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通知》精准契合外资项目建设需求,不仅涵盖用地、用能等各项要素保障,对项目办事流程也进行了优化调整,通过重塑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围绕“用能”保障,《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省煤电油气运厅际联席会议机制职能,加强省重点外资项目建设煤炭、电力、天然气等供应保障,协调做好项目原材料和产成品运力需求保障。支持项目绿色用能。
“用地”方面,配置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对规划用地采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对省重点外资项目用地申请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做到随报随批,大力提高用地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用地供应模式,对工业类项目实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实现项目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
“环境容量”方面,将省重点外资项目全部纳入省重大项目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进行管理,享受审批“绿色通道”、生态环境基础保障、应急管控豁免等政策。进一步优化项目环评服务,确保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项目应批尽批。
“融资”方面,通过优化授信流程、优惠利率安排,提高贷款规模、降低放贷利率。加强全周期融资服务,对项目“一对一”制定融资服务方案。支持省重点外资项目申请境外发债、境外银行贷款融资。
此外,《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强项目政策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加快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对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外资项目清单,争取国家层面要素保障。
“我们将建立项目清单化闭环管理机制,每个项目明确一名专员开展全流程跟踪服务。同时加强项目跟踪督导,对完成投资好、项目进度快的地区和单位给予通报表彰,确保《通知》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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