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资金主要通过综合运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励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不断提升各地金融机构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据统计,2016年以来,省财政累计下达普惠金融中央专项资金54.4亿元、省级配套资金16.8亿元;2016年至2022年,全省财政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83亿元,累计扶持自主创业68.3万人次、带动和吸纳就业213.9万人次。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做好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创建工作,不断强化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放大功能,积极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有效解决经营主体实际资金困难,推动金融支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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