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客观反映我省“十大战略”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新进展,并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
在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确定上,《通知》明确,普查对象是在我省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通知》也明确,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如何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通知》提出五项具体要求,即严格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创新普查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强化成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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