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资金4.2亿元,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户给予补助,减少煤炭使用,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下达资金7.2亿元,支持许昌、商丘、周口三市实施热源清洁化改造、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散煤替代等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可以促进减污降碳,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同时,提高能源消费绿色指数,让蓝天白云成为常态。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发挥财政职能,督促各个项目落地实施,尽早发挥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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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北京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张保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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